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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3章(第1頁)

第713章

嗯,這是一開始於謙入獄,林煜還不知他的身份時,所給出的評價。

於謙雖然當時自覺不是如此,還與林先生據理力爭,但現在想想,自己當初那麼衝動,似乎也正是潛意識覺得皇帝不會真的殺他。

那這麼一說,可不就是“邀買名望”

嘛。

這沒什麼不好承認的,還是林先生曾跟他講過的那句話:“做好事不留名是善,做好事留名也是善。”

隻要你真辦了好事,沒有騙人,沒有謀取實際利益,一點好名聲給了就給了。

甚至你能一輩子去做好事,哪怕就為了圖謀百姓給你的好名聲,那你也是真善大善!

做人做事,論迹不論心,論心世上無君子!

鄭和這時也跟着點頭,他認同於謙的觀點:“胥吏有自己的欲望,官員也有自己的欲望,便連你我也是因欲望才入的獄,不可能真的要求胥吏什麼都不要,就隻能清廉辦事吧!”

楊榮默然,也不反駁,他隻是不贊同給胥吏開放升遷渠道,因為這對國家來說是個威脅,但具體有什麼好辦法解決,他同樣也想不出來。

朱高熾聽着楊榮他們讨論半天,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,索性直言問道:“林先生,到底有什麼辦法能夠解決問題?我等着實是想不出了。”

“很簡單,考成法。”

林煜也沒再繼續賣關子,幹脆地公佈了答案。

這也是歷史上張居正改革時提出來的,并進而推廣全國的一套專門用於官吏考核的新法制度。

“考成法”

到底好不好用呢?

何止是好用啊,簡直就是為了大明而量身定制的!

明朝初年,實際是有對官吏政績進行考核的制度,依據明初時候朝廷的定制,京官每六年考察一次,謂之“京察”

,地方官則每二年考評一次,謂之“大計”

但懂的都懂,到了明朝中後期,由於吏治的迅速腐敗,法令不暢,這些考察制度或流於形式,或成了官員黨同伐異的工具。

張居正親眼見識到了大明官場的醜劇和制度變質,也深切認識到不僅要對各級官吏進行定期考察,并且對其所辦各事均規定期限辦妥,而執行“考成法”

的重要特點就是所謂的“立限考事”

、“以事責人”

用後世的白話來講,就是績效考核制度!

沒錯,早在幾百年前的大明萬歷年間,就已經有背着績效考核的牛馬了!

不對,這些被績效折磨的可都是官老爺,再苦一苦官老爺們,罵名由陛下來擔着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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