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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99章(第1頁)

第2999章

“其刑雖重,卻有震懾不軌、穩固江山之效。

輕易更易,恐......恐損及法典之威嚴,動搖國本啊。”

朱由檢放下茶盞,聲音平緩道:“朕非心慈手軟,更非縱容悖逆。”

“然,律法之威嚴,在於其公正與必然,而非一味嚴酷。”

“昔年太祖制定《大明律》,亦曾言‘法貴簡當,使人易曉’。”

“十惡之中,如謀反、謀叛,確屬罪不容誅。”

“然,諸如大不敬一項,範疇過寬。”

“或因措辭不當,或因禮儀細微疏忽,便可能墜入此罪,輕則斬首,重則族誅。”

“如今大明,工商漸繁,報紙大興,士民議論朝政之風,較以往更顯。”

“朕要廣開言路,察納雅言,便不能因言罪人,動辄以大不敬相挾。”

“律法當明確,大不敬之核心,在於惡意詛咒君上、公然毀棄皇家象征、蓄意危害帝後,至於官員士庶平日議論政事得失、批評官吏,隻要非捏造事實、惡意煽亂,便不當以此論罪。”

“可歸於上書奏事犯諱、違反儀制等較輕條款處理。”

之前,大明內憂外患,某些人妄圖用士林輿論來綁架朝廷,逼宮自己這個皇帝,朱由檢不得不拿祖制生員不許議事為由,禁止生員議論朝廷。

但如今,大明已經穩定下來,一些相應的政策也該進行變革了。

正如後世一句話,沒有任何一眾體制、政策可以長久的執行下去,執政者能做的,唯有不斷地進行革新。

“再者,株連。”

“一人犯罪,誅連三族、九族,乃至門生故舊。”

“此刑之酷,歷朝皆有诟病。”

“朕以為,除謀反、謀叛主犯之直系親屬,確知其參與或受益者,可依法連坐外,其餘遠親、不知情之族人、仆役,應予寬免,沒官為奴已是極限。”

“至於門生、同僚,無確鑿同謀證據者,更不應牽連。”

都察院左都禦史曹思誠作為言官首領,對此感觸頗深,他謹慎道:“陛下仁厚,天下共仰。”

“放寬言路,限制株連,確能收攏士民之心。”

“然......臣恐執法之吏,日後把握尺度不易。”

“或有姦猾之徒,借批評之名,行政擊之實。”

“或有重罪者,因株連範圍縮小而僥幸。”

朱由檢直接回道:“所以律文要寫清楚,細則要明白。”

“何為惡意,何為公然,何為確知參與,需有相對明確的界定。”

“刑部、大理寺、都察院、警察部需反復斟酌、形成判例,讓諸司效法。”

“法司官吏若故意曲解、羅織罪名,則按枉法、故入人罪嚴懲不貸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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