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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69章
“這麼多年了,他是怎麼聯系到國內親戚的?”
“李叔以前不是大隊長嘛,大隊有電話,現在變成了村委會的電話,但號碼一直沒變,李臻陽一直都記着呢。”
“那就回去見見唄,畢竟是兒時玩伴,殺人的是他父親,又不是他。”
“老闆,要不你陪我回去一趟吧。”
“呵呵,你這是怕他提及娃娃親的事兒?”
“是啊,你不知道,我媽一天要催我八遍,我媽昨天給我打電話,聽那意思,是想讓我和跟李臻陽繼續在一起。”
“行,回去的時候,提前一天告訴我,我事情多,怕到時候忘記了。”
林曉自然知道穆華的打算,無非就是把他叫過去當擋箭牌。
與此同時,港城。
李臻陽正做着回到國內的準備。
并不是像小說裡寫的那樣,每個去港城的內地人都能成為富豪。
恰恰相反,內地偷渡去港城的,男人大多隻能做薪水最低廉的苦力,女人要不去餐廳刷盤子洗碗,要不就去當陪酒小姐。
李成雖然當年是個大隊長,但實際上文化程度并不高,那個時候,對於大隊長這種連幹部都算不上的職務,也不需要有多麼高的文化水平。
再加上李成家是西北的,全家都不會說粵語,去了之後,用了很長時間才一點點融入當地。
李成幹了七八年的苦力,才攢下一些錢,又跟幾個同樣是內地去港城的朋友借了點錢,開了個早茶店。
但早茶店生意一直不溫不火,後來租的鋪面到期了之後轉讓了出去。
還好,女兒嫁的不錯,然後女婿給他和李臻陽找了一份還算不錯的工作,一家人生活才漸漸好起來。
李臻陽也找了個老婆,可結婚不到二年,老婆就嫌他窮,跟他離了。
這次父親去世,家產都留給了他,加上他自己也攢了一些錢,大概有個七八萬塊,這點錢,在港城屁都不算,連個最小戶型的房子都買不起。
於是,他就動了回內地的想法,而且,他對穆華還有些念念不忘。
跟穆華比起來,當年他找的那個老婆,簡直不堪入目,老婆跟他離婚,也不僅僅是因為他窮,還因為感受不到他的喜歡。
既然要到國內,那麼,李臻陽自然是要做一番準備。
一共接近八萬塊,每一塊錢的用途,他都列了一個清單,標註好了。
他從一個八四年去港城的內地人口中了解到,內地已經允許個人做生意了,還聽說,內地有一些個體戶已經成了萬元戶。
這也是他下決心回去的原因,他覺得,以自己在港城這麼多年的見識,回去做生意,還能比不上內地人?
而且,國內萬元戶都沒有幾個,他身家接近八萬,這不妥妥的碾壓那些個體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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